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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0-20
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計劃ReTAAS

ReTAAS基金
「零售業人力需求管理科技應用支援計劃」(簡稱ReTAAS)於2014年12月1日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同合作推出,目的是鼓勵零售業廣泛應用科技,以提高員工的生產力。

申請資格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零售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不論其店舖數量,均符合資格提出申請。

申請流程


首輪申請所須提交的文件
1. 一份完整填寫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( 正本 ),連同軟件存檔MS WORD 格式)
2. 申請企業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3. 證明申請企業在香港擁有實質零售業務的文件, 證明企業在申請資助期間在香港擁有實質的零售業務運作,有關證明文件包括:員工記錄、報稅表、或商業交易文件如商業合約及發票
4. 顯示持有 30%或以上擁有權的負責人/股東個人資料的證明文件 (如 商業登記署表格 1(a) 、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 (表格 AR1)等) 

以一間有分店的零售商為例,她要提供的申請資料如下:
1) 寫字樓商業登記證副本
2) 所有地鋪商業登記證副本
3) 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 (表格 AR1)
4) 公司MPF證明
5) 6個月的銷售證明發票 ( 每月至少2-3張有產品及價格資料的銷售單據,連收款証明 )

支援範圍
核准項目必須與管理零售人力需求有關。其他項目,例如純粹為企業的業務作宣傳的項目,並不符合申請資格。合資格的科技必須能夠協助申請企業管理人力需求。有關科技的常見例子包括:
• 電腦銷售點管理 (POS) 系統
• 庫存管理系統
• 電子付款系統
• 射頻識別系統(RFID)
與項目直接有關的支出均可獲支援。不會支援的項目包括企業日常營運的費用(如已聘僱員的薪金、辦公室租金及一般行政及辦公室開支等)。詳情可參閱有關的申請指引。

支援金額
支援金額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支援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。在基金的申請期內,每間企業最多可獲支援兩個核准項目,而最高累積支援金額為港幣五萬元。

項目時間
每個獲批項目須於不多於六個月內完成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retaas.hkpc.org/tc/index.aspx